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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政署長陳國恩將調任國安局副局長。圖/翻攝自臉書「NPA署長室」 分享 facebook 內政部上午表示,這次內政部警政署署長、3個直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及警專校長等人事調整案均屬警監職務,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1條規定,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遴任,但是國家安全局副局長是國家安全局的權責,內政部完全了解,絕不可能逾越權限,並無簽報行政院核派之情事,媒體報導純屬誤解,特此澄清。由於這次警界的大地震,原警政署長陳國恩升任國安局副局耳長,卻由內政部長葉俊榮發布調動訊息,引發誤解,內政部今早特別澄清,強調這項職務是國安局的權責,內政部完全了解,不可能逾越權限,更不可能像某些媒體報導,這項人事是由內政部簽報行政院的情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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